上海到太原物流《征求意见稿》强调收费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为25年,似乎给民众吃了一颗“定心丸”。但其新补充的规定,“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高速公路因改建扩容增加投资需调整收费年限的,可依据本条例有关规定重新核定”、“还贷、经营期满后,除由公共财政承担养护费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则收取通行费”,实质上为收费公路经营者随意延长收费期、甚至变“有期”为“无期”留下制度的空子。 一方面民众呼吁早日实现让路于民;另一方面, 上海到太原物流有关政府部门却为延长公路收费期限和提高收费标准开口子、留伏笔。如此“改革”,不仅不利于公路的清理整顿,还将助长经营者变收费公路为“吸金利器”的气焰。 交通运输部最近发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修正案有刻意维护收费公路建设者和经营者利益的嫌疑。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高级研究员贾新光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公路不应成为少数利益者的“致富路”。虽然我国目前尚不能像美国那样实现高速公路基本不收费,但是主管部门改革不能逆民众期待,否则,瘪了老百姓的钱包,鼓了少数利益者的腰包,更是伤了国民经济的元气。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由于高速公路建设规模过大、发展过快,地方政府所承担的高速路债务已达6万亿,而现有的“统一贷款、统一还款”公路建设模式一时难以改变,债务也就难以减轻,所以这次条例的修改更像是找借口来推迟还款年限,25年收费年限也将是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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