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1月16日讯(记者刘云 通讯员张道泉)前一段时间,本报报道了“问题咸鸭蛋”撂倒一家三口之事。近日,此案已在长清区法院审结,出售问题咸鸭蛋的业户赔偿原告一家三口9600元。
为了节省进货成本,长清区归德镇的李某从农贸市场购进了一批无生产上海至成都货运 厂家、无生产日期的咸鸭蛋出售。8月7日,刘某从李某手里购买了几个咸鸭蛋,食用后一家三口出现腹泻、腹痛、恶心、高烧等中毒症状,花了5000余元的医疗费才脱离危险。长清消协检测发现,李某所售咸鸭蛋亚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后经济南市疾控中心检测,咸鸭蛋中都柏林沙门氏菌超标。刘某将李某告到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万余元。
归德法庭庭长王明红找到被告李某,讲法说理,最后李某认识
到自己的错误。双方达成协议,李某于当天支付刘某一家医药费等各项费用9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