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到太原货运早在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即将到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作出醒目的提示。“醒目提示”的有无,对于是否购买即将过期食品起着决定性作用。问题是,监管部门的要求不能是模糊的词。何谓“即将过期”?离过期只有一天,也是“即将过期”;离过期只有三天也是“即将过期”,离过期只有一个星期同样也可以算“即将过期”。如果商家将“即将过期”定义为最后一天,又该如何?
上海到太原专线另外,什么样的提示才算是“醒目提示”,人家贴个小纸条,算不算?以前就有要求商家专门开辟“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区”,怎么现在又变成了“醒目提示”?说实在
} catch(e) {
alert("加入收藏失败,请使用Ctrl+D进行添加");
}
}
}
}
return false;的,消费者对于快过期食品没有什么成见,最痛恨的就是被欺骗,如果商家明着说,消费者自己选择消费,也就没有任何争议存在了。食品保质期面前最该明明白白。现实的困境是,消费者不能明明白白知道保质期,要么是弄虚作假,要么混淆欺骗,让消费者充当冤大头。食品安全面前不该有“即将过期”这样的模糊词,为此,工商部门该制订得细致些,且是硬杠,让商家无法作假,更重要的是,监督要有力,惩罚力度要强,如此,才不会使消费者稀里糊涂中了圈套。
http://www.linghan56.com.cn/zhuanxianthre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