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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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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到太原物流 |
来源:上海到太原物流 发布时间:2011-3-9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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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业“十一五”回顾之六 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转型时期。与“十五”期间主要建设储备粮库相比,上海到太原货运“十一五”期间在粮食现代物流设施、仓储烘干设施、储备油罐建设以及仓房维修改造、农户科学储粮装具配置等方面有了明显突破。中央投资逐年增加,地方政府和企业投资积极性大大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国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共投入资金约800亿元,其中中央补助投资约100亿元,有力地推进了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发展。 一、着力解决粮食跨省运输瓶颈 全国《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发布实施并从2007年开始安排专项补助投资后,我国粮食物流现代设施建设全面展开。国家先后为东北地区流出、黄淮海地区流出、长江中下游地区流出、京津地区流入、华东地区流入、华南地区流入等六大粮食物流通道的268个项目安排中央补助投资共14.93亿元,带动地方和企业投资约389亿元,各主要跨省粮食流通通道重要物流节点上陆续建设了一批以大连北良港、上海外高桥粮食物流中心、舟山国际粮油集散中心等为代表的适应“四散化”流通的重大项目,西部地区的陕西、甘肃、新疆等地也积极启动了一些主要节点项目,初步形成了大连、锦州、营口、天津、日照、上海、舟山、福州、厦门等沿海和重庆、宜昌、武汉、九江、南京、江阴、杭州、东莞、长沙、西安等沿江(河)与内陆城市等一批重要粮食物流节点,东北地区粮食铁路战略装车点建设也已初见端倪,六大粮食跨省流通通道得到加强,全国粮食物流效率、机械化程度均有明显提高。
二、启动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减少农户储粮损失 2007年国家安排补助资金在辽宁、山东、四川三省进行试点,2009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2010年正式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三年共安排中央补助投资7.06亿元,为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农户新型小粮仓约200万个,带动地方配套和农户自筹资金约16.6亿元。专项实施已经配置的200万套储粮装具可存储粮食约79亿斤,按平均减损6.5%测算,每年减少储粮损失5.1亿斤,可为农户增收4.8亿元。新型小粮仓减损增收效果十分显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深受农民和各级政府的欢迎。农民普遍反映,新型粮仓改变了传统储粮方式,推广了科学储粮技术,减少了农户储粮损失,称该项目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惠民工程”。
三、进一步改善粮油仓储设施条件 为保证粮食生产和收储需要,解决主产区仓储能力不足问题,2008年四季度以来,随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政策的实施,国家及时加大对粮油仓储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先后安排黑龙江地区粮食仓储及烘干设施建设专项、新增中央投资粮油存储设施及粮食烘干设备专项和1500万吨储备仓容、175万吨储备油罐项目建设,累计安排中央补助投资56.3亿元,共带动地方和企业投资207亿元。这是继三批国债投资储备粮库项目之后最集中的一次粮油仓储设施建设,共建设储备仓容2450万吨,储备油罐485万吨,烘干能力约1200万吨。项目重点安排在东北、黄淮海和长江流域粮食主产区,其中一半以上安排给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属库,极大地增强了中央和地方粮油储备能力,特别是食用植物油储备能力。同时,为确保地方粮食安全,各地也加大了粮油仓储设施投入力度,如浙江、广东、福建、江苏、上海、北京等省市以及新疆、甘肃等西部地区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推进省级储备粮库和市县中心粮库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地方粮食储备仓储设施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 四、初步建立粮食仓房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 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补助资金用于引导和扶持主产区执行中央政策性粮食收储任务库点的仓房维修改造,补助资金也从2006年的1.26亿元逐年提高到2010年的4亿元;北京、天津、广东、云南、贵州、甘肃等粮食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在未落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情况下,也不等不靠,通过建立地方财政维修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积极引导和扶持基层粮食收储库点的仓房维修改造。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期间共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46亿元,带动地方财政和企业投资约50亿元,维修改造基层收纳库仓容1亿吨以上,有力地保证了主产区基层粮食收储能力。
五、加大粮食仓储设施灾后应急维修和重建力度 “十一五”期间,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特大灾害不断,为尽快恢复灾损粮食仓储设施,保证灾区粮油供应安全,国家及时安排部署灾后应急维修工作,共安排中央补助资金5.72亿元。其中,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中央财政及时安排四川灾区收储仓房应急维修资金1.5亿元,安排粮食烘干和收购设备购置投资2200万元。2010年吉林、江西等13个省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后,中央财政专门安排补助资金4亿元用于对汛灾损失粮食仓房的维修改造。另外,上海到太原物流根据汶川大地震和玉树地震及舟曲泥石流灾后粮食流通设施重建规划,国家已落实灾后重建资金6亿多元,用于四川、陕西、甘肃、青海等省粮食流通设施实施灾后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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